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》和縣政務公開辦的要求,現對經濟開發(fā)區(qū)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報告如下。報告內容包括基本情況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。報告中所列數據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。
一、政府信息公開基本情況
根據縣政府信息公開要求,2015年經濟開發(fā)區(qū)重視向社會公開本局的政府信息工作。截至2015年底,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運行正常,政府信息公開咨詢、申請以及答復工作均得到了順利開展。
目前,經濟開發(fā)區(qū)已形成了一支開展政府信息公開的工作隊伍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辦公室具體負責政府信息公開日常事務,實現了政府信息發(fā)布、依申請公開受理、政府信息咨詢等工作的一體化管理;各股室負責人為政府信息公開第一責任人,并由專人開展具體工作。在主動公開信息工作中,為確保政府信息及時向公眾傳遞,避免公文與上網公布之間脫節(jié),使政府信息公開的審核貫穿于公文生成的全過程,經濟開發(fā)區(qū)制定了審核、發(fā)布的程序,使公文進入審簽程序時就明確該公文信息可否公開,一經簽發(fā)生效,即及時將可公開信息予以發(fā)布。
二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
2015年,經濟開發(fā)區(qū)在政府信息公開網上共主動公開政府信息312條。其中,人事信息16條、財政預決算8條、招標采購3條、議案提案4條、公開信息上報38條。同時,還積極利用網站、公示公告等重要信息,及時通報工作動態(tài)。及時回復衡山論壇、百姓暢言、地方領導留言板關于群眾關心的帖子,回復率達到100%。
三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情況
2015年,經濟開發(fā)區(qū)的依申請公開主要通過兩種形式開展:一是網上在線問答;二是以電話咨詢等方式予以解決。全年沒有收到一件申請。全年政府信息均主動公開,沒有不予公開政府信息。
四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、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
到目前為止,經濟開發(fā)區(qū)未出現因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、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。
五、下一步工作計劃
2016年,經濟開發(fā)區(qū)將按照縣政府推進信息公開的總體要求和工作部署,切實強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建設,進一步完善載體建設,提升信息質量,加大督查考核力度,不斷規(guī)范工作程序,努力促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邁上新臺階。